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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校务办公室关于2021年劳动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的通知

2021-04-19 15:59:39 来源: 作者: lyxy 点击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要求,现将我校2021年劳动节放假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(一)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
(二)4月25日(星期日)、5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教学安排
4月25日(星期日)执行5月4日(第10周星期二)的教学任务;5月8日(星期六)执行5月5日(第10周星期三)的教学任务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疫情防控不懈怠。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决履行维护自身健康和公共健康的基本责任,毫不放松抓好健康管理和自我防护工作。学生工作处、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管理、出入校请销假等制度。放假期间教职工及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海南岛,确因特殊紧急情况需离岛者,报学校防控办审批,任何部门(单位)和个人不得瞒报、迟报和事后再报。各部门(单位)要严格监控本单位人员,严格执行学校劳动纪律;要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,落实好相关报告制度。
(二)安全工作不懈怠。务必筑牢安全底线,学生工作处、二级学院要务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切实提高安全意识;各部门(单位)节前要进行一次门窗及电器设备安全隐患排查,落实防火、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三)校园管理不懈怠。后勤(保卫)处要严把校门关,严格校园出入管理,做好校园卫生防疫、安全保卫工作;落实好宿舍、食堂、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,做好假期在校师生生活服务保障。
(四)值班值守不懈怠。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,领导干部须按照要求带班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,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职责。如遇突发事件,按照学校应急处置规定执行并及时报告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未尽事宜按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,如遇疫情风险等级、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调整等情况,按最新规定要求执行。
 
特此通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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